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和江苏省工业设计产品金奖企业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达标企业、新入围中国软件百强和互联网百强企业、实施并通过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的企业等奖励项目不需申报,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相关认定文件统筹安排奖励资金。本年度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深入调研。各地经信部门、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,深入基层开展调研,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,对产业转型
升级和制造强省建设有支撑作用,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。
(二)规范程序。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,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
过程的监察和监督,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。
(三)严格把关。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,按要求填写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(附件4)。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。省经信委组织评审,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,并会同省财政厅对拟安排项目名称、单位及支持金额进行公示;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等有关情况,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。
(四)加强评估。省级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采取日常监管、随机抽查、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。各地经信部门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,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。2016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8月31日前书面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。
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。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20日,各市县经信、财政部门网络上报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025-82288032,83392911
附件: 1.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
2.2017年度支持的发展重点方向和行业重点领域
3.市(县、市)申报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
4.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
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江苏省财政厅
2017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