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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节能环保产业协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
来源: | 作者:neepa86562486 | 发布时间: 2019-11-01 | 1662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。

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。

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。

4.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。

5.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(如排气噪声)。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,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(如短促鸣笛声),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。